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矿山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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