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矿山企业(包括个体采矿)应当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矿山生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