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九条 省红十字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证章。各级红十字会对在红十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工作人员和会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