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四条 实施职业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