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十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十三条 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域、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