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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