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监督保障 第五十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监督保障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