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当招用已经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