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

第九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 第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包括无线广播电台、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
有线广播电视站是指接收、传送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并可自办广播节目的机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5-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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