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

第十一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 第十一条 开办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5-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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