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发包和承包 第二十条 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发包和承包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具体工作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一般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