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七章 项目引进与投资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七章 项目引进与投资 第三十五条 鼓励境内外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发区进行各种方式的技术合作。
鼓励境内外生产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建立生产科研联合体,并在选址、土地出让转让等方面给予扶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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