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七章 项目引进与投资 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七章 项目引进与投资 第三十八条 开发区允许境内外投资者以资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投资或作价入股,兴办企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