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八章 税收和其他政策 第四十八条 河南省开发区条例 第八章 税收和其他政策 第四十八条 开发区内企业产品出口,按国家有关产品出口退税的规定,给予退税照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