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内容及程序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内容及程序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效益审计。在效益审计时,应当依据有关经济、技术及社会、环境等指标,评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有效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