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内容及程序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内容及程序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项目合同中与建设资金相关条款内容及履行情况;
(三)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
(四)工程造价情况;
(五)项目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情况;
(六)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收费情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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