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四十六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以区域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线路整合、旅游设施完善、服务质量提升为重点,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旅游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