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登记与办证

第九条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登记与办证 第九条 暂住证为持证人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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