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