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三章 火葬管理 第十五条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三章 火葬管理 第十五条 划为火葬区而未建火葬场的县(市),应将火葬场的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限期建成。在建成之前,遗体火化暂由邻近的市、县火葬场承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