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丧事承办人,是指死者的亲属。死者没有亲属的,其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是丧事承办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