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三十一条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需要,可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办理有关法律援助事宜,被委托方应当予以协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