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有权要求受援人提供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