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关机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