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十七条
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 第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四)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四)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