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煤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矿区的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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