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九条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九条 鼓励老旧小区业主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由老旧小区主管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需经单元(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相关业主应当配合,不得阻拦。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质监、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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