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用户权益保护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四章 用户权益保护 第二十九条 电信用户享有对电信服务的自由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限制、妨碍用户的电信服务选择权,不得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服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固定宽带等涉及用户基本电信需求的业务进行组合销售时,应当同时提供单项业务服务,保障用户单项业务的选择权。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固定宽带等涉及用户基本电信需求的业务进行组合销售时,应当同时提供单项业务服务,保障用户单项业务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