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市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市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使用码号资源实行审批制度。省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家授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码号资源的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网码号资源或者改变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用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电信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