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业条例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畜牧业条例 第三十五条 兽药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的办理,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