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和盐产品生产、运输、储存、购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