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二条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二条 科协及学会应当加强农村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帮助和引导农民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经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