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三条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三条 科协应当促进学会与企业的协作,指导和扶持企业科协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推动企业科学技术进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