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二章 宏观管理与指导 第九条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二章 宏观管理与指导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发展技术市场,扶持技术贸易和中介机构,开展技术转让、咨询、中介、承包、入股多种形式技术贸易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