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经纪人条例 第三章 经纪活动规范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经纪人条例 第三章 经纪活动规范 第二十五条 经纪人进行经纪活动应当有客观真实的业务记录,并设立会计帐簿,依法纳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