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