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原则,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结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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