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职业病预防

第十条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职业病预防 第十条 有害作业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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