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对在计划免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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