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免疫工作,制定计划免疫规划,并保障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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