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免疫工作,制定计划免疫规划,并保障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