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
第四章 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 第四章 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赃物、罚没物中的专卖物品,按国家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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