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