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城市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超越前方车辆时,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城市公共汽车应当靠边、按序、单排进出站点,不得在站外上下乘客,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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