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