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