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二十五条 地震灾害预防,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