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1月30日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