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应当依法编制预算决算草案,并编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决算草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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