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与批准
第十九条
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与批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支出预算和政策是否体现国家和地方各重要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情况;
(五)部门预算草案;
(六)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七)预算编制完整、细化情况;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
(九)政府债务的限额、余额、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十)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十一)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十二)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十三)预备费的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情况;
(十四)与预算有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
(十五)其他与预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一)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支出预算和政策是否体现国家和地方各重要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情况;
(五)部门预算草案;
(六)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七)预算编制完整、细化情况;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
(九)政府债务的限额、余额、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十)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十一)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十二)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十三)预备费的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情况;
(十四)与预算有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
(十五)其他与预算有关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