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